
为深入推进“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”和“雷霆护航”严打整治专项行动,区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强化源头治理,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行为。近日,交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,成功查处一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窝点。
8月14日,区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线索对广益街道益中园一仓库进行检查,现场发现当事人金某某(男,18岁)正在为他人电动自行车更换减震器。经调查,金某某自今年7月中旬起在该仓库多次为他人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,包括更换减震器、改装仪表线路、改装刹车泵、改装带电机的轮胎、改装外壳等行为,并从中收取费用。截至被查获,违法所得共计748.8元。




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会改变车辆定型技术参数,影响安全性能,导致车辆行驶速度、制动距离增加,加大事故伤害后果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依据《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,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48.8元、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,罚没款合计7748.8元。
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:
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大,请广大车主自觉抵制改装行为,不购买、不驾驶改装车辆。维修店和改装者切勿为牟利触碰法律红线,一经查实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停业整顿。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改装线索,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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